******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龙冈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干粪运输卡车采购项目
三、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冈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干粪运输卡车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境内
3、预算金额: 12万元。
4、最高限价:12万元。
5、供货周期:按采购人要求供货,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招标内容:龙冈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干粪运输卡车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七、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5年 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8:******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双创园9-5号);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21日上午9:00 。
(3)开标地点:盐都区龙冈镇政府后二楼开标室
八、评标定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九、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该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电子档即PDF文件(以U盘为载体,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材料PDF文件须与投标时纸质材料一致,反之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华兴大道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电话:******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双创园9-5号(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