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7万m2钢化玻璃、10万m2中空玻璃、12万m2夹胶玻璃、1万m2非隔热型防火玻璃、1.5万m2纳米硅防火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7万m2钢化玻璃、10万m2中空玻璃、12万m2夹胶玻璃、1万m2非隔热型防火玻璃、1.5万m2纳米硅防火玻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2号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其中环保投资45万******有限公司2号厂房建设年产17万m2钢化玻璃、10万m2中空玻璃、12万m2夹胶玻璃、1万m2非隔热型防火玻璃、1.5万m2纳米硅防火玻璃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000m2,主要构筑物为:一栋生产厂房(不进行隔断,按生产工序分别设置原片裁片、磨边。钢化、中空、夹胶、防火等生产工序;原料贮存区;成品区;办公楼等)。主要生产设备为:空压机2台、丁基胶涂布机2台、分子筛填充机2台、钢化炉2台、高压釜2台、磨边机2台、清洗机2台、切割机2台、铝条切割机2台、铝条折弯机2台、真空生产线2条、夹胶生产线2条、打孔机1台、均质炉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白玻璃45万m2、镀膜玻璃20万m2、丁基胶8吨、分子筛干燥剂10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20吨、铝条6吨、PVB胶片8万m2、EVA胶片2万m2、夹胶玻璃胶水1.5吨、防火液4吨、纳米硅防火液1.2吨等。钢化玻璃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为:白玻璃/镀膜玻璃→切割→磨边→打孔→清洗干燥→钢化炉加热→钢化玻璃/均质炉检验→成品。中空玻璃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为:铝条→切割、折弯→灌分子筛干燥剂→涂胶,钢化玻璃→清洁→嵌铝框→合片→封胶→中空玻璃成品。夹胶玻璃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为:钢化玻璃→清洁→合片(PVA胶片)→预压→蒸压→检验→夹胶玻璃;钢化玻璃→清洁→合片(EVA胶片)→夹胶炉夹胶成型→检验→夹胶玻璃;钢化玻璃→清洁→灌胶(夹胶玻璃胶水)→排气→固化→检验→夹胶玻璃。非隔热型防火玻璃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为:白玻璃/镀膜玻璃→切割→磨边→打孔→防火液浸泡→清洗干燥→钢化炉加热→非隔热型防火玻璃。纳米硅防火玻璃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为:钢化玻璃→清洁→合片→封胶→灌纳米硅防火液→固化→纳米硅防火玻璃。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磨边、钻孔、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经三级沉淀后上清水即可回用,需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鹤岭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磨边、切割、钻孔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以减少粉尘的逸散,粉尘无组织排放。涂胶封胶灌胶废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执行参照《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B表B.1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包装材料、废玻璃、沉淀池沉渣、废铝条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胶桶、废防火液桶、废纳米硅防火液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运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