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公益性公墓福泽园新建墓区工程监理服务
2、最高限价:1.2万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招标形式:询价
4、采购需求:
4.1 采购内容:涵盖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射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福泽园为丰富墓区文化,提供多样性选择,计划在墓区拟建约200座墓位及配套墓间道路、绿化。
4.2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4.2.1?监理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墓区工程及附属工程内容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采购人的项目工程施工图纸等。
4.2.2?监理的阶段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只要施工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监理人必须派监理人员监督,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反馈意见,及时现场查看、核实,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维修到位,协调矛盾。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能增加或减少监理工作内容,具体以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书面“监理工作内容确认函”为准。
若实际开工时间推迟,不增加监理费用。
若因采购人分期实施本项目或实际施工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费用。
监理服务内容:三控、两管、一协调、安全监督、扬尘管控。
4.3?服务地点:射阳县公益性公墓福泽园。
4.4?质量标准:合格。
4.5 其他:
4.5.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采购人使用。
4.5.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4.5.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4.5.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4.5.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5、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预计施工阶段服务期为40天(具体以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具体服从采购人实际要求。
6、采购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委托人支付至监理费结算价格的70%;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资料齐全并移交后,结清剩余监理费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全面满足本项目所需监理服务要求。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等级)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等级: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专业须为房屋建筑)。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询价保证金
1、询价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并作为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1.2询价保证金形式:现金方式(信封单独密封)或保单、保函等担保形式。
1.3询价保证金确认:接收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将询价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询价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人评标结束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2、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3、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束无息退还。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询价响应文件的;
4.2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4.3 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4 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询价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4.5 确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评审小组
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招标办、纪检室组织人员共同参加。
2、询价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3、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4、组织公开询价评审,询价评审结果于次日公布。
六、评审方法
以满足本次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七、报价文件信息
报价文件、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02月14日16:30******集团8楼81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集团******/”发******集团******/”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九、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后湾村兴腾路南首往东600米
联系人:吴国豪、方建伟
联系电话:******、******
十、监督管理
******集团纪委
联系人:徐捷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