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概况:启东市南阳镇A地块(A-02)位于启东市南阳镇通海大道北侧、S255东侧、清东村四组南侧(以下简称“该地块”),地块占地面积约41490m2。地块历史上为农田、住宅、1个小河塘,目前地块现状内构筑物已拆除,属于净地。根据《南阳镇 S255 东侧、惠民河南侧 A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GB366************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地块环境历史和现状进行初步分析,提出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完成最终的地块环境调查工作,编制了本报告。
污染识别:
(1)地块内: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地块2013年之前为农田和几户住宅;2013年至今地块为农田、几户住宅和1个池塘。地块内历史上未有企业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未堆放和填埋过外来土壤及固体废物,地块内无工业地下管线和管道,地块内无工业三废产生和排放,地块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异味及污染痕迹,因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2)地块周边: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未堆放和填埋过外来土壤或固体废物,临近******************************有限公司,9家企业进行机加工和简单的注塑、喷塑、喷漆项目,经分析其污染物对周边土壤和水质未产生污染。因此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3)针对地块内土壤进行现场采样、快速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污染物检出含量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快筛数据无异常,与对照点检出含量基本相当。
结论: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