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启东市大洋港学新经销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大洋村
建设单位:启东市大洋港学新经销部(普通合伙)
******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冯筱锋(******************0072)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启东市吕四港镇大洋村。项目用地面积3398㎡,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油站站房1座、罩棚1座、柴油储罐4个。项目建成后进行柴油零售业务。项目代码:2104-320662-89-02-788301。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初期预算配建匹配的隔油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3.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生产经营中无组织油气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废气排放须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