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砼结构构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寅西村25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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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员:刘如燕(******************0284)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砼结构件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5236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砼结构构件100000立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501-320663-89-01-594552。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废水经处理后用做农肥肥田,不得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须采取密闭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配建匹配的移动式烟尘净化器,筒仓呼吸粉尘配建仓顶布袋除尘器,燃油废气经高度为8米的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
******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尘器收尘、压滤泥饼、废布袋、焊渣、焊头、钢筋边角料、废混凝土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