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炼化公司”)中国石化塔河******有限责任公司2#加氢装置增设低凝柴油生产设施项目竣工时间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有限责任公司2#加氢装置增设低凝柴油生产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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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1)对2#加氢装置进行改造,基于原装置的适应性改造,在“能利旧的设备尽可能利旧,能不改动的流程尽可能维持原设计”的前提下,改造后装置的主要工艺流程维持不变,仅增低凝柴油分馏塔及其附属设施在冬季生产低凝柴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设低凝柴油分馏塔,该塔为减压塔,塔顶设置抽真空设施,塔底设置低凝柴油分馏塔底重沸器;增设低凝柴油泵、低凝柴油空冷器、低凝塔底油泵、低凝柴油分馏塔塔顶循环泵、低凝柴油分馏塔顶空冷器和柴油/低分油换热器II,更换稳定塔顶后冷器。
(2)自控专业配合上述新增及改造的工艺过程,设置相关检测、控制仪表等内容;设置可燃气体(轻烃类)探测器及有毒气体(硫化氢)探测器,并对现有DCS、SIS、GDS系统进行扩容改造。
(3)所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拟利用东区现有柴油罐区的2台10000m3成品柴油罐(T-301、302)储存冬季时生产低凝柴油,新增系统管线的敷设,产品装车系统依托现有装卸设施。
环评审批时间及文号: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6日批复《关于2#加氢装置增设低凝柴油生产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地环审【2024】357号。
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
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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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氢装置增设低凝柴油生产设施项目竣工日期公示2024.11.29.pdf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