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生力工具生产设备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天汾镇村
建设单位:启东市生力电动工具厂(普通合伙)
******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王景彩(************0004)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吕四港镇天汾镇村,为扩建项目。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铸件铝壳盖的生产。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2.7%。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铝壳盖600万只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404-320662-89-02-573310。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和排放。冷却水和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和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熔铝废气和压铸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4#排气筒处理设施,抛丸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袋式除尘器+6#排气筒处理设施,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4.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废钢丸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炉渣、灰渣、废活性炭、废油桶、废脱模剂桶、废劳保用品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