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启东市东海镇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次) JSZC-320681-JSBY-T2024-005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1-JSBY-T2024-0058
项目名称:启东市东海镇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1元/吨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6.谈判响应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相应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中对污泥性质的规定与我单位辖区的污泥性质相符(需处理的污泥属一般工业固废印染污泥)
2.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标后需提供“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账号密码核查,如因投标单位提供信息有误导致核查失败视为中标无效
3.取得排污许可证
4.环评批复、环评文件和竣工验收材料均包含印染污泥的规范处置,中标单位现场需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注:承诺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置的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相关要求。污泥处置单位(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本项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实承诺,评标后招标人将对该项承诺进行核查,如发现承诺不实的,将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处理。投标人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接收印染污泥的账号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自行从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4-11-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和平南路306号三楼63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参加谈判。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启东市东海镇新丰街108号
联系人:纪巡龙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44号鑫磊大厦6楼
联系人:施春香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春香
电话: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