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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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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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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1

 

项目概况

******办事处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0102-HCZB-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2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2-HCZB-C2025-0001 

项目名称:******办事处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再行续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型(含微型)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所属行业: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2-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操作手册》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65号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6楼

联系人:费丽玲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丽玲

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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