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新天地店面改门诊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
2)工程建设规模:约10万元;
3) 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非电子化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6日(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玖佰捌拾元整(¥980元),采用现金方式缴纳, 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09时00分
2)提交地点为:******有限公司开标室******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区(******/、******)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址:******街道下郑街431号、419号203-204室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电话:******
联系人:郑女士/廖女士
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