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805;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洛川县2025年石窑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已由洛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洛川县2025年石窑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洛行审投﹝2024﹞14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洛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洛川县2025年石窑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洛行审投﹝2024﹞147号文件),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洛川县2025年石窑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治理面积6.682平方千米,其中综合治理面积0.18平方千米,封禁治理面积6.502平方千米,一是栽植水保林18.28公顷;二是改造生产道路0.7千米、减压池1座;三是改建涝池1座,维修涝池3座,新建水窖30眼;四是疏林补植1.82万株,配套管护人员2人,封禁牌47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同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8日至 2025年02月13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14时30******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5.2投标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地 址:延安市洛川县
联 系 人:刘建锋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与文景路辅路一方中港国际 B 座 2205 室
联 系 人:刘媚
电 话:******
******办公室